一、技 师【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】
一)、配发条件:(具备条件之一)
1、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3年以上,获得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者。
2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学历证书后,获得
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,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者。
二)、准备资料
1、照片2张(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) 2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 3、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(如果最高学历为国际学历证书(含港澳地区院校)需要开具学历认证证明) 4、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复印件1份(中文、英文各1份) 5、广东省技师(高级技师)资格报考申请表2份(必须加盖单位公章)
*书面答辩当日需提交的资料:携带身份证、国际证书、最高学历证书,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,在答辩指定时间和地点签到审核并参加书面答辩考试,三证不齐者不予进入考场。答辩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配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 二、高级技师【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,相当于副高级职称】
一)、配发条件:(具备条件之一)
1、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9年以上(年龄在38岁以上者),获得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者。
2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,获得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者。
3、未满38岁已获得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者,先配发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,两年后再配发高级技师证。
二)、准备资料
1、照片2张(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) 2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 3、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(如果最高学历为国际学历证书(含港澳地区院校)需要开具学历认证证明) 4、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复印件1份(中文、英文各1份) 5、广东省技师(高级技师)资格报考申请表2份(必须加单位盖章) 6、答辩用“职业能力评估表”4份,第一页“现任职情况”必须加单位盖章。
*口头答辩当日需提交的资料:携带身份证、国际证书、最高学历证书,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,在答辩指定时间和地点签到审核并参加口头答辩,三证不齐者不予答辩。答辩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配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——国际财务管理师(IFM)申报及配发国家职称证书官方指定单位